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王振滔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
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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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承诺人:
王振滔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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