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拟聘李诗愈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李诗愈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
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李诗愈先生具备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李诗愈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公司
第十一届经营班子。
独立董事:
胡华夏 余明桂 岳琴舫 田志龙
二 O 二 O 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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