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卢峰先生、范纬中先生、封华
女士和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何元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董事何元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何元杰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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