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出售北京旭恒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公告前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进行了核查比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4月28日)收盘价格为9.49元/股,公告前一交易日(2020年5月29日)收盘价格为10.83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14.1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上证综指(000001.SH)及证监会房地产行业指数(883028.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公布前21个交易日 公布前1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5月29日)
公司(600817.SH)股票收盘价 9.49 10.83 14.12%
上证综指(000001.SH) 2,810.02 2,852.35 1.51%
证 监 会 房 地 产 行 业 指 数 2,335.29 2,322.15 -0.56%
(883028.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2.61%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4.68%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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