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鼎龙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
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龙学勤先生、龙学海先生、杨芳女士、方树坡先生、张家
铭先生及郭梓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何兴强先
生、童泽恒先生、张需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
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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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兴强 童泽恒 张需聪
2020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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