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独立董事:曾军、郑洪涛、张宏亮
2020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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