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赵立功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王晓东先生、高红飞先生、刘国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樊玉
雯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聘任郭泽林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人选均具备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3、以上人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 能胜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4、以上人选已承诺受聘后将切实履行职责。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以上人员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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