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关于与百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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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0-04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百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兴”)与北
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签订《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生
态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
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
业绩需视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签署相关具

体合作协议后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确立了高新兴和百度在智能交通生态方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凭借多年在车联网和智能交通领域深耕多年的经验优势,掌握 5G、C-V2X、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结合百度 Apollo 自动驾驶技术和城市大脑的领
先优势,双方联合提供关于车路协同、智能信控、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的整体解

决方案,共同推动市场。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高新兴与百度签订《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生态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
“协同、合作、发展”的合作原则,高新兴将作为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生态合
作重要伙伴深度参与百度 Apollo 计划,共同围绕自动驾驶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

开放创新平台、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白皮书探索新基建、新交通的市场机会,
加速智能交通建设,推动未来交通真正迈入智能化、一体化新阶段。双方将共同
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形成关于车路协同、智能信控、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的联合


                                  1
解决方案,共同推向市场。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100433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百度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注册资本:1,342,12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6 月 5 日
    经营范围: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设计、
开 发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利 用 www.baidu.com 、

www.hao123.com(www.hao222.net、www.hao222.com)网站发布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软件技术开
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玩具、照相器材;销售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家具、首饰、

避孕器具、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塑料制
品、花、草及观赏植物、建筑材料、通讯设备、汽车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自
行开发后的产品;预防保健咨询;公园门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会票务
代理;翻译服务;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车联网技
术开发;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北京市中心城区除外);演出经纪;

人才中介服;经营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
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
解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4 月 17 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
务(除出版、教育、医疗保健以外的内容);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
零售、网上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人

才中介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游
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经营电




                                      2
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自然人股东李彦宏持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99.50%股权,

自然人股东崔珊珊持有 0.50%股权。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百度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及备案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公司无需履行相关部门备案
审批程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高新兴加入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生态,共同围绕自动驾驶国家新一代人工
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白皮书探索新基建、新交通的市场机
会,加速智能交通建设,推动未来交通真正迈入智能化、一体化新阶段。双方将

共同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形成关于车路协同、智能信控、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的
联合解决方案,共同推向市场。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依法签署后并于同日生效,有效期三
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百度在车路协同、智能信控、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等领域通过资

源互补、技术互补等有效合作方式,充分发挥高科技互联网企业与交通行业资深


                                     3
企业各自的优势,结合形成有效的技术联盟,共同为车路协同、智能信控、智能
网联、自动驾驶领域提供全面、系统、可靠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搭建与互联
网公司的生态合作,加速公司车联网、智能网联等板块的业务落地,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促进公司车联网战略的进一步拓展。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对公司 2020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其他具体
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和实施后及时公告。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
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形成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
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合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付诸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
性。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的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的情况,也未知悉或接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意
向文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百度 Apollo 智能交通生态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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