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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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22日、5月25日、5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
    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20年5月13日-5月26日)收盘价格均低
    于股票面值(即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
    票面值,则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风险。
        ●2020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
    号:豫调查字202001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5月22日、5月25日、5月26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基本正常。
        (二)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银鸽集团回复如下:
        2020年5月21日,银鸽集团、本公司、长城资产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长
    城资产将为银鸽集团及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协助化解债务危机,但目前并无具
    体方案,对公司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银鸽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
    务合作等重大事项,以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三)公司近日关注到部分媒体发布了有关公司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0-028),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触发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20年5月13日-5月26日)收盘价格均低于
    股票面值(即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
    票面值,则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
        (二)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公司主要从事纸品及纸浆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包装纸、生活用纸和特
    种纸,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基本面未发生实质变化;经营处于亏损状态,2020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22,985.39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媒体报道的风险提示
        如部分自媒体、公众号或从其他方式获知的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真实存在,则公
    司的内部控制将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和威胁到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对于涉
    嫌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届时如涉嫌违规担保真实存在,公司将追
    究相关方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4
    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
    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五)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及相关事项
        2019年4月4日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所持有的公司768,870,054
    股股份被相关法院三次冻结。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临2019-051、临时2019-061)。
        (七)银鸽集团、本公司、长城资产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
    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框架性约定,后续各方需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正式协议的签署时间及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2020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
    豫调查字202001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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