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ST银鸽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22日、5月25日、5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
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20年5月13日-5月26日)收盘价格均低
于股票面值(即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
票面值,则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风险。
●2020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
号:豫调查字202001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5月22日、5月25日、5月26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基本正常。
(二)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银鸽集团回复如下:
2020年5月21日,银鸽集团、本公司、长城资产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长
城资产将为银鸽集团及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协助化解债务危机,但目前并无具
体方案,对公司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银鸽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
务合作等重大事项,以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三)公司近日关注到部分媒体发布了有关公司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0-028),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触发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20年5月13日-5月26日)收盘价格均低于
股票面值(即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
票面值,则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
(二)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公司主要从事纸品及纸浆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包装纸、生活用纸和特
种纸,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基本面未发生实质变化;经营处于亏损状态,2020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22,985.39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媒体报道的风险提示
如部分自媒体、公众号或从其他方式获知的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真实存在,则公
司的内部控制将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和威胁到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对于涉
嫌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届时如涉嫌违规担保真实存在,公司将追
究相关方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
(四)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4
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
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五)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及相关事项
2019年4月4日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所持有的公司768,870,054
股股份被相关法院三次冻结。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临2019-051、临时2019-061)。
(七)银鸽集团、本公司、长城资产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
属于各方合作意愿框架性约定,后续各方需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正式协议的签署时间及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2020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
豫调查字2020017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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