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32,363,366元变更为530,063,366元,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六条原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236.3366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06.3366万元。”
二、第二十条原内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3236.336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236.3366万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3006.336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006.3366万股。”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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