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
二零二零年四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收悉,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博汇科技”、“公司”)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逐
项进行了落实,现对《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回复如下,
请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含义相
同。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目录
问题1 ..............................................................4
问题1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本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5月到期。请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做的承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将正常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不因换届选举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1.1发行人披露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承诺”
以及“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之“(十)其他承诺”中补充披
露如下:
“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不进
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将正常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不因换届选举而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
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本页无正文,为《
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发行人签章页)
董事长:
孙传明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上市委审议意
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
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王青山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
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保荐机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 磊 邹 颖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
二零二零年四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收悉,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博汇科技”、“公司”)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逐
项进行了落实,现对《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回复如下,
请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含义相
同。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目录
问题1 ..............................................................4
问题1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本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5月到期。请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做的承诺“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将正常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不因换届选举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1.1发行人披露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承诺”
以及“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之“(十)其他承诺”中补充披
露如下:
“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不进
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将正常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不因换届选举而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
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本页无正文,为《
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发行人签章页)
董事长:
孙传明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上市委审议意
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
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王青山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
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之保荐机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 磊 邹 颖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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