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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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10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大事项提示:
     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表决结果为: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
        过,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最终重整裁定结果以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为准。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
        整计划即为通过。本次表决结果中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不符合上述
        规定的情形。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该重整计划草案的,如果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破产
        法》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亿阳集团或者其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
        准重整计划草案。
     亿阳集团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该重
        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
        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
        债务人破产。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近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发布《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
资)》(以下简称“变更重整草案”)表决结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根据亿阳信
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的申请,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裁定受理亿
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指定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担任
亿阳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管理人”)。亿阳集团破产重整案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因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简称《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哈尔滨中院定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组
织对亿阳集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
    2020 年 2 月 29 日,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华图方案)》。上述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公司已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变更重整草案投票表决情况
    原重整投资人上海华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投资义务,经亿阳
集团债权人会议决议,2020 年 5 月 20 日对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进行表决。
    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表决结果为:1、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2、普
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3、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因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七条
相关规定,亿阳集团已向哈尔滨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哈尔滨中院批准该变更重
整草案并终止亿阳集团重整程序。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收到法院的裁定结果。


    三、变更重整草案重要内容提示
    1、新重整投资人向亿阳集团投资 10 亿元(其中 3 亿元现金,7 亿元资产),
另外向亿阳集团提供为期三年的借款人民币 2 亿元支持重整后企业发展,2 亿元
现金的借款,仅用于亿阳集团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利率按照 LPR
执行。
    2、新重整投资人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前向亿阳集团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获得法院批准新重整计划三日
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人民币 9000 万元现金;在法院裁定送达后 60 日内亿阳信
通未被暂停上市的前提下,再次向亿阳集团支付人民币 1.6 亿元现金。
    3、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新重整投资人启动 7 亿元资产用于解决亿阳信通
资金被占用等问题。
    4、债务人或管理人收到 3 亿元之日起 7 日内,债务人开始办理股权变更手
续,保证新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成为重整后亿阳集团实际控制
人,持有亿阳集团 51%股权的股东。
    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管理人已经收到 5000 万元(保证金),
新重整投资人另有 9000 万元已经存至亿阳集团债权人主席单位阜新银行指定账
户,专项用于支付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投资款。


    公司仅对已获知的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计划草案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披露,最
终重整裁定结果以哈尔滨中院的裁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破产重
整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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