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4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以
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
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
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与资产收购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编制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发生减值。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持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减值测试报
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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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与无锡国联
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协议》以及《盈利补偿协议》,公司编制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公司持
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10%股权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减值。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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