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黄琼玉、余胜松、汪立波等 6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7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234,760,200 股 变 更 为 234,750,13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34,760,200 元变更为 234,750,130 元。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
关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76.02 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75.013 万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476.02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475.013 万股,公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3,476.02 万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3,475.013 万股。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事会审议通过。 执行。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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