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4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9.94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500万股调整为900万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9.9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每股分配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
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发行价格调整公式
为P1=(P0-D +A×K)÷(1+K+N),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970.00万元
(含发行费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00万股,
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张品光 1,850,000.00 5,538.90
2 金永红 1,850,000.00 5,538.90
3 林炎明 600,000.00 1,796.40
4 谷晶晶 300,000.00 898.20
5 张品章 200,000.00 598.80
6 何敏超 200,000.00 598.80
合计 5,000,000.00 14,970.0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
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数量为N0,调整后发行数量为N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2,每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发行数量调整公式为N1=N0×(1+N2+K)。
二、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286,24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75元(含税),计42,857,342.62元,尚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8股。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
月19日。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行
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
整:
1、发行价格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由29.94元/股调整为16.43元/股。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发行价=(调整前发行价-每股分配股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29.94-0.375)
÷(1+0.8)=16.43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由不超过5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00万股。计算
公式为: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上限*(1+每股转增股本数)=5,000,000
股*(1+0.8)= 9,000,000股。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900万股,各自认购数
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张品光 3,330,000.00 5,469.53
2 金永红 3,330,000.00 5,469.53
3 林炎明 1,080,000.00 1,773.90
4 谷晶晶 540,000.00 886.95
5 张品章 360,000.00 591.30
6 何敏超 360,000.00 591.30
合计 9,000,000.00 14,782.50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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