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0-095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成欣农”)通知,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转股被动稀释及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成欣农于2019年1月11日与广州湾区金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湾区金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大成欣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湾区金农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94,000,000 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54,356,576股,占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4.2836%。自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金农转债累计转股52,286,981股,公司总股本由380,551,900股变更为432,838,881股,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1.7255%,其中自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公司金农转债累计转股52,266,710股,公司总股本由380,551,900股变更为432,818,610股,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1.7249%。
2、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欣农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7,3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6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020年5月18日大成欣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4%。
根据《关于发布<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持股增减变动 1%的公告格式>的通知》(深证上〔2020〕126 号)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大成欣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舟山大成欣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1-2958室(自贸试验区内)
权益变动时间 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 金新农 股票代码 002548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股 430 0.9934
1.7255(因金农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
A股 -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合 计 430 2.7189(减持+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金农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356,576 14.2836 50,056,576 11.56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54,356,576 14.2836 50,056,576 11.5647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欣
农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25,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其中,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7,300,000股,减持比
计划 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8,6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止本公告日,大成欣农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是□ 否?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大成欣农的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目前,大成欣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大成欣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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