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下列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赵晓群、郑杰、莫尚云、康凯、刘山、李玲玲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曾江虹、祝渊、赵辉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9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赵晓群、郑杰、莫尚云、康凯、刘山、李玲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曾江虹、祝渊、赵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祝渊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冠强
2020年5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绪新
2020年5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何志民
2020年5月2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