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3,500万元委托贷款,该事项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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