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塑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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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20-03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琼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8人,代表股份78,272,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8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61,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6人,代表股份76,511,3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4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8人,代表股份78,272,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8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61,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6人,代表股份76,511,3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4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003,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57%;反对3,33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652%;弃权9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003,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57%;反对3,338,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52%;弃权9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9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56,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298%;反对3,599,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990%;弃权9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756,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298%;反对3,599,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90%;弃权9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1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逐项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74,369,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134%;反对3,523,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015%;弃权3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369,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134%;反对3,523,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15%;弃权3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51%。
    
    3.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74,636,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40%;反对3,579,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735%;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36,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40%;反对3,579,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35%;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
    
    3.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74,629,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458%;反对3,576,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689%;弃权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29,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458%;反对3,576,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689%;弃权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
    
    3.04定价基准日
    
    总表决情况:同意74,611,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223%;反对3,635,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449%;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11,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223%;反对3,635,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49%;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8%。
    
    3.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74,557,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36%;反对3,663,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79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557,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36%;反对3,66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9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
    
    3.0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74,593,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88%;反对3,625,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313%;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593,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88%;反对3,625,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313%;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9%。
    
    3.07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33,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60%;反对3,393,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354%;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833,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60%;反对3,393,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54%;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3.0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31,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32%;反对3,409,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558%;弃权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83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32%;反对3,409,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58%;弃权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
    
    3.0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74,635,9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36%;反对3,545,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295%;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35,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536%;反对3,54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95%;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3.10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74,666,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23%;反对3,292,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067%;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66,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23%;反对3,292,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67%;弃权3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10%。
    
    3.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74,831,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32%;反对3,362,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953%;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83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32%;反对3,36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53%;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逐项表决通过。
    
    4.《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141%;反对3,399,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430%;弃权1,7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117,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141%;反对3,399,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30%;弃权1,7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2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9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11%;反对3,382,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9%;弃权1,7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138,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11%;反对3,3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9%;弃权1,7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8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944,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703%;反对3,381,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2%;弃权9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94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703%;反对3,381,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2%;弃权9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9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 《关于公司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971,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46%;反对3,385,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256%;弃权9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971,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46%;反对3,38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56%;弃权9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9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944,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703%;反对3,37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169%;弃权9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94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703%;反对3,378,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69%;弃权9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 《关于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030,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805%;反对3,314,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341%;弃权9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030,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805%;反对3,314,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41%;弃权9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744,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46%;反对3,58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3%;弃权9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744,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46%;反对3,589,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3%;弃权9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957,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66%;反对3,405,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512%;弃权9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957,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66%;反对3,405,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12%;弃权9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贤榕、梁爽
    
    天禾律师结论意见:国风塑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皖天律意字第00353号《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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