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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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5月
    
    资料目录
    
    会议议程…………………………………………………………2
    
    议案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3
    
    议案二: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4
    
    议案三: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11
    
    议案四: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13
    
    议案五: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15
    
    议案六: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16
    
    议案七: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1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14:00时。会议召开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会议主持:董事长张志超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会人员出席情况
    
    三、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2019年度报告
        2     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6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7     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表决,统计表决结果,律师见证
    
    五、会议结束
    
    议案一: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经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
    
    议案二: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于2020年4月27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车用气业务、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业务和延伸业务。
    
    2.经营模式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目前公司拥有8个城市、1个国家级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子公司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具体包括:长春部分地区、双阳地区、德惠市、公主岭市部分地区(大岭镇、怀德镇)、延吉市、珲春市、龙井市、图们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在各自经营区域内燃气供应与用户发展均为特许经营方式,具有相对垄断性。
    
    (2)市政建设业务。公司拥有完整的燃气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总承包管理产业链条和专业人才队伍,设计市政(燃气、热力)甲级资质,施工市政工程总包二级资质,监理市政(燃气、热力)甲级资质,并拥有与大学院校合建的产学研基地。
    
    (3)车用气业务。车用气业务包括 CNG/LNG 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拥有1座压缩母站和11座车用气加气站。LNG批发零售业务主要依托投产的吉林省调峰气源厂的存储能力,进行LNG贸易交易和开展点供业务。该业务为完全市场化业务,竞争较为充分。
    
    (4)清洁能源业务。清洁能源项目发展主要目标是利用天然气为居民与工商客户的供暖、制冷、生活热水、蒸汽等综合能源供应利用项目,未来也会投资建设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运作主要采取与下游燃气设备供应商、行业技术优势方以及供暖企业合资合作的共赢商业模式运作。
    
    (5)延伸业务。充分利用燃气企业客户与渠道资源,运用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抓住居民住宅精装房销售这个商机,发挥燃气企业专业技术优势,以燃气做为切入点保障民生供应,聚焦“厨房经济”与“厨房三宝”,着力倡导简约与安舒生活新风尚,提高存量用户燃气需求。
    
    3.行业情况说明
    
    (1)城市管道燃气
    
    城市管道燃气做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动力供应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要素之一,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城市气源供应与储气调峰能力的改善与提升,行业整体需求水平将保持稳定增长。2019 年“俄气”已经来到,天然气产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清洁能源供应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改善环境、节能减排、高效利用、绿色发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北方地区政府高度关注清洁供暖,建设美丽乡村战略等重大环境民生工程。积极推进“煤改气”、使用清洁能源采暖和能源综合高效利用,为我们燃气企业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遇。
    
    (3)车用气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持续推进,积极推广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新能源汽车等减少尾气排放的大气环境雾霾综合整治,将会受到政府和公众的愈发关注和重视。车用气业务市场发展空间较大,尤其是以LNG为能源动力供应的物流车用气业务受到市场的青睐。
    
    (4)延伸业务
    
    依托已有的客户和产业链条资源、拓展延伸业务是燃气公司新的业务着力点,以致力于给客户提供安全与便捷的产品与服务为基础,构建线上与线下客户体验
    
    式营销平台,寻求房地产开发与厨房装饰产业对接,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业务
    
    板块市场潜力巨大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安全管理持续向好。
    
    “十三五”期间,安全环境整体稳中求进,态势向好,危旧管网改造接近尾声,风险管网比例下降至2%。公司持续的定期入户安检和先进的安全管理辅助措施投入业已发挥成效,从而助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步台阶。
    
    2019年安全风险管控能力逐步提升,“主动安全管理”模式成为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安全主动性管控、专业风险辨识、危旧管网“精准改造”、场站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已经成为日常工作。
    
    2.气源供应充足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日最大用气量再创新高,期间发挥高压、次高压、中压和低压四级压力输配调节机制作用,充分保障了工商业用户高峰时段用气的需求。
    
    2019年12月,中俄东线天然气正式通气,东北三省无疑将是入境后上游的优先受益者,对中下游天然气市场开发与利用也是影响巨大,同时,也昭示着2020年及未来时间,东北三省天然气步入稳定、充足供应阶段。
    
    3.市场机遇空间广阔。
    
    政府高度关注的大气环境雾霾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北方清洁供暖,淘汰城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机组,多能互补、能源综合利用及高效综合利用等政策,都会给公司的燃气业务市场发展提供较好的发展机遇。
    
    同时,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十九大提出的“美丽乡村”建设战略推进,吉林省长春市将迎来新一轮能源需求增长预期,长春燃气也将迎来城市燃气业务发展的一片广阔蓝海。
    
    4、提升品质诚信服务。
    
    公司一直践行“品质管理,追求卓越;诚信服务,创新执行”的经营策略;2019年在经营方面又提出紧紧围绕如何创新开展工作,提升效率、提高效益--“一创两提”的具体要求,积极倡导“三礼”文化与“工匠精神”,并致力于环境保护与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始终秉承“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打造“亲切、专业和高效率”的优质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燃气服务”技术平台,推行了多项优质服务措施,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实现盈利,主要受以下几项因素影响:
    
    1.天然气价格基本理顺。
    
    报告期内,经公司不断努力,物价部门同意公司顺价调整非居民销气价格,对公司效益形成利好影响;民用气的价格调整工作于2019年8月完成,在报告期后几个月民用天然气销售收入有所提高。
    
    2、销气量总量有所增长,但增速放缓。
    
    受宏观经济影响,用户、售气量增速都有所放缓,公司通过积极发展燃气市场,努力弥补用户流失,实现了销气量增长,但增速有所下降。
    
    3、获得财政补贴。
    
    公司在当年获得政府燃气价格补贴3547万。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际完成销气量4.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6%左右。
    
    本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7.33亿元,较上年增长10.52%。
    
    本年度公司营业成本11.79亿元,较上年上涨8.4%。
    
    营业收入增幅高于营业成本增幅,公司本年度业务毛利较上年增加15%。
    
    公司主要的联营公司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利润下降,造成本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减少。
    
    五、公司未来发展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市场空间前景可期。
    
    按照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在各项政策措施的大力推动下,消费增长明显。其后,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天然气开发与利用、协调与发展的重要路径。2020年1月,首批进口俄气进入大庆,当年将引进50亿立方米,此后向中国供气逐渐增加到380亿立方米/年,气源问题将得到极大改善,东北三省天然气产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加之“长春新区”建设与发展的引领,公司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保护环境清洁供暖。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工业和民用“煤改气”、天然气调峰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应、天然气车船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天然气市场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天然气开发与利用、协调与发展的重要路径。
    
    预计,2020年长春市将积极推进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煤改气”工作,并将随着国家“建设美丽乡村”战略推进,乡村煤改清洁能源也将陆续展开。可以预见,未来长春市的“煤改气”、能源综合利用与车用气等天然气市场需求将会保持快速增长。这无疑又将给公司的天然气业务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空间。
    
    3.油气价格与政策实施。
    
    按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天然气价格体系的发展目标是“管中间、放两头”,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对燃气行业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随着油气价格改革的逐步到位,另外,随着国家针对燃气行业在进一步规范收费及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监管和加强反垄断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应该在创新发展模式,加强内部挖潜,提高运营效率方面探寻高质量发展之道。
    
    4、整治瓶装液化气供应,消除游散“定时炸弹”
    
    近几年全国各地由瓶装液化气所引发的起火、爆炸、爆燃事故已经成为社会安全运行的关注点。长春市政府也加大了瓶装气的整治力度,其中“液改气”是重要举措之一,同时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我公司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制定“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化改造”工作方案,把具备条件的商业用户改为管道天然气供气,此项工作会对天然气销量带来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三五”期间,公司主要以开拓天然气市场发展,增加燃气销量为核心业务和以资本运作双轮驱动发展策略;聚焦城市管道气业务、汽车燃气业务、清洁能源利用业务、市政建设及增值业务,寻求战略合作伙伴,优先开拓与发展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和清洁能源利用项目;履行“为客户供应安全可靠的能源,并提供亲切、专业和高效率的服务,同时致力于保护及改善环境”的企业使命。努力实现“以燃气业务为本,致力发展成为国内品质最优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优质服务商”的愿景。
    
    (三)经营计划1.市场发展
    
    2020 年公司确定为“攻坚克难,提质增效”的经营方针,抓住“俄气”到来的历史发展机遇期,持续深挖市场发展空间,推进“煤改气”、“清洁供暖”、综合能源利用等项目实施。在抓增量的同时更关注存量市场的开发,满足居民用户潜在用气需求,实现存量居民用户月用气量有所增长。随着油气改革的逐渐深入,未来竞争将更加激烈,天然气市场发展将是危与机并存,公司将抢抓机遇,实现燃气销气量持续连年增长的预期目标。
    
    2.提质增效
    
    2020 年公司明确“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总体经营思路。以精简组织架构,压缩管理层级,推进企业混改,引进合作伙伴为改革主线,以责权利对等,划小核算单位,提质降本增效,创新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根据长春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改革部署总体要求做好以下主要工作:一是对各级分子公司进行优化整合、重塑组织结构、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扁平化管理;二是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借用资源做大主业,创新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商业模式,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业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以降本增效为目的,根据同质业务规模偏大,业务纵向链条较深的特点,进行责权利对等以及划小核算单位改革。3、优质服务
    
    2020年积极响应政府提出的“一网、一门、一次”的综合改革举措,优
    
    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司“诚信服务年”总体要求。着力完成:一是充分利用
    
    互联网+手机APP终端技术,构建长春燃气“微服务平台”,便捷自然人用户需
    
    求,增加用户服务的体验感与参与度;二是结合“三礼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优
    
    质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班组活动;三是利用长春燃气官网、
    
    微信公众号等现有资源,建立受理业务信息查询平台,扩展、优化、便捷客户各
    
    类业务受理,提升工作效率;四是区分不同客户的不同诉求,整合“一站式”、
    
    各个客服中心服务部等业务受理流程,紧紧围绕客户全业务链条进行梳理和优化,
    
    实现去繁就简,高效服务的预期目标。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一是随着新能源技术发展,天然气替代能源竞争日益加剧,经过阶段性快速发展期后,不再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预计未来天然气能源综合利用将进入一个平稳阶段。
    
    二是随着燃气价格综合配套改革与接驳费新政的影响,销售天然气和工程报装收入可能面临天然气顺价滞后和政策干预报装费标准的情形。
    
    三是财务风险已经显现。几年来公司为解决城市供气气源、管网安全运行做了大量的资金投入,使企业财务成本居高不下,大幅影响公司效益。
    
    四是燃气企业的安全风险。由于经营产品的特殊性,尽管公司在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但安全风险还是有其不确定性,不排除安全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五是疫情风险。蔓延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目前供气影响较大,特别是非居民用气降幅显著。由于疫情结束时限无法确定,对公司全年销售收入影响暂时无法预测。
    
    六是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会影响用户能源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对天然气青睐程度有所降低,加之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仍将低位徘徊,波及到房地产开发增速放缓,存量用户用气需求乏力,新增用户发展速度减低等因素都可能对公司天然气销量产生负面影响。
    
    以上报告,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
    
    议案三: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2月1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确认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人员构成并推选公司监事长
    
    (三)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了如下议案:1、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八届三次监事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19年10月23日召开了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均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忠职守,依法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和经营层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中未发生违反财务制度和擅自超越审批权限、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19年度,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五、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和经营层注重加强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规范、安全运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六、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管理层履职守法等情况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
    
    议案四: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本期比上年          2017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733,492,830.05  1,568,483,156.13             10.52  1,462,821,92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       8,521,846.75    -70,001,183.44           -112.17     56,413,091.0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86,681,806.18                       38,914,648.49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22,540,926.67      8,816,534.93          1,289.90     22,146,837.80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2019年末           2018年末     年同期末增减(%         2017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00,793,335.10  2,087,287,554.64              0.65  2,177,789,932.66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5,568,578,350.86  5,627,641,581.87             -1.05  5,403,927,170.47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未,公司总资产为556,857.84万元,较上年减少1.0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349.28万元,较上年增加10.52%;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2.18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73.62万元,每股收益0.014元,每股净资产3.46元,净资产收益率0.41%。
    
    三、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556,857.84万元,较上年减少1.05%。
    
    2、负债方面
    
    2018年末负债总额为343,845.65万元,上年同期为351,112.97万元,同比减少7,267.32万元,同比下降2.07 %。
    
    3、所有者权益方面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10,079.33万元,上年同期为208,704.55万元,同比上升0.66%。
    
    四、现金流量方面
    
    1、经营活动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186,037.9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173,783.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54.09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204.8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9,670.3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65.52万元。
    
    3、筹资活动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92,706.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0,305.6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99.65万元。
    
    2020年5月
    
    议案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82,825.13元,本年不计提盈余公积。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4,182,011.94元。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和第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2019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
    
    议案六: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聘请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确定期报酬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此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
    
    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树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2006至2019年,曾为长春高新、长春经开、顺发恒业、金叶珠宝(金洲慈航)、领先科技、长百集团等主审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2017至2019年,曾为长春燃气的主审会计师、以及承办过吉林都邦、吉林风雷、长春希迈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该复核人员具有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从业经历。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项目合伙人王树奇曾于2020年接受吉林证监局,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执业审计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签字人曹斌曾于2019年接受黑龙江证监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执业审计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120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
    
    计工作量确定。
    
    议案七: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19年度工作中,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对本年度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历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具体介绍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杜 婕,女,1955 年出生,博士学位,注册会计资格,曾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商业专科学校老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吉林省政府参事,长春燃气、东北证券、南京熊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 哲,男,1966 年出生,博士学位,一级律师,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曾任吉林省物资学校教师、吉林省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吉林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主任,现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春燃气、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永慧:女,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液化石油气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曾任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建春:女,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北京市朝阳门街道劳动服务公司财务主管,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2019年3月出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均具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关系。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前送达的会议资料进行细致审阅,与会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应参会次数    亲自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情况
       杜婕         11             11                                1
       王哲         11             11                                1
      任建春        8              8
      杨永慧        11             11                                1
    
    
    2019 年度,对于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未对会议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相关部门能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我们会议决策提供各项调查准备资料,保证会议科学决策。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具有良好成绩。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利润为负,故未做利润分配和股份转增,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红利分配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以上法律法规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
    
    缺陷。
    
    (六)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19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程序合法有效,原独立董事王国起,任职期满,选举任建春女士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增选孙萍女士为公司职工董事(与本届董事会同时履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度,在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给予的配合和支持下,我们勤勉尽责地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为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职,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以上述职,需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婕 王哲 任建春 杨永慧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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