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作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可科技”)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朱军生、陈树堂、马贵翔
2020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珍袭刺
马贵翔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京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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