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为完善和健全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
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
股东意愿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合理平衡和
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
2、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提出利润分配
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
拟定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按照《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
公司下一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在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未来三年将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
2、公司在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提高股票股利分配力度,以加大对投资者
的回报力度。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预计
经营状况、股东及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综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
事的意见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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