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0-03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孙元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马亚男女士、张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将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1.孙元华女士,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员。现任大连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焦炉车辆设计院副院长。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马亚男女士,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制造事业部办公室主任、团委副书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电设备制造事业部办公室主任、机关工会主席。现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张辉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科科长、审计部部长助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大连华锐重工(宁德)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大连海大华锐海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理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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