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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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20-02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5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3,265,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9,926,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33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33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33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2.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3.00 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4.00 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与2020年财务预算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5.00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7.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8.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9.00 关于办理商票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10.00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23,7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4%;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72%;反对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答邦彪、温天相。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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