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方案调整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〇年五月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车城”或“上市公司”)
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正
式方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与车璐签署<募集配套
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对本次
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即车璐不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
购,募集资金总额调减为 29,000 万元。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
调整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主要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方案 调整后方案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35,000 万元 29,000 万元
北控光伏认购 18,000 万元;
北控光伏认购 18,000 万元;
发行对象及认购金额 禹泽基金认购 11,000 万元;
禹泽基金认购 11,000 万元;
车璐认购 6,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现金对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现金对
价(4,103.63 万元)、标的公司 价(4,103.63 万元)、标的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
在建项目投资(13,500 万元)、 在建项目投资(13,500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17,396.37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11,396.37 万元)
发行股份总数量 3,271.03 万股 2,710.28 万股
定价基准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发行价格 10.70 元/股
股份锁定期 18 个月
二、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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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
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
整。”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5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与车璐签署<募集配套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
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已就本次方案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规定,本次方案调整不构
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上市公司本次调整交易方案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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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调整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吕雷
李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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