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87.39%股权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七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
一、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浙民投直接和间接通过浙民投天弘、浙民投实业合计持有本公
司 31.43%的股权,对本公司实施控制;浙民投股权结构和董事会席位较为分散,
无单一股东可以对浙民投实施控制,故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预计浙民投仍可对公司实施控制。本次交
易前后,公司控制权预计不会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指标预计未达到重组上市的标准
浙民投于 2018 年 5 月取得公司控制权。自控制权变更之日至本预案签署之
日,除本次交易拟向浙民投的关联方浙景投资、浙岩投资、浙玖投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派斯菲科 0.56%的股权及七度投资 62.81%的财产份额
外,不存在其他向浙民投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情况。
派斯菲科并非浙民投及其关联人所控制的资产,七度投资系浙民投及其关联
人所控制的资产,派斯菲科与公司同为血液制品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本
次交易而发生根本性变化。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预计本次交易相关指标未达到重组上市的标准,预计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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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的签署页)
上市公司董事会盖章: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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