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生物: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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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87.39%股权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七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筹划本次重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将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持续贯穿于本次重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各方初次接洽时,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
知情人范围,并及时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对主要

节点均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保密。

    二、严格执行保密协议,积极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
相关规定,与各中介机构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

    公司多次督导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
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股票。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1
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
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重组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署页)



上市公司董事会盖章:




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20 年 5   月   14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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