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光电:关于披露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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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天龙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依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赣执 69
号之二),裁定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诺亚”)作为被执行人持
有的 20,000,000 股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
或“公司”)股份(占总股本 10.00%)归买受人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有控股”)所有,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
已经完成过户,大有控股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常州诺亚变更

为大有控股,实际控制人由陈华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有控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天龙光电 10%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原控股股东常州诺亚持有的上市公司
20,000,000 股股票(股票代码:300029),大有控股在 2020 年 3 月 28 日以最
高应价竞得天龙光电 20,0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并取得《网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020 年 4 月 26 日,大有控股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

行裁定书》((2019)赣执 69 号之二),裁定被执行人常州诺亚持有天龙光电
20,000,000 股股票归买受人大有控股所有,并自裁定书送达大有控股后即发生
法律效力。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有控股持有天龙光电 5,598,494 股股票,占天龙光电总
股本的比例为 2.80%。大有控股在本次权益变动中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天龙光

电 20,000,000 股股票,持股数量增加至 25,598,494 股,持股占比增加至 12.80%。
    在获得拍卖中标通知后,2020 年 3 月 29 日,大有控股与上市公司原实际
控制人陈华签署《谅解备忘录》,陈华支持大有控股后续控制董事会和改选管理
层,《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进行了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大有控股持有天龙光电 25,598,494 股股票,合计占比

12.80%,天龙光电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大有控股,大有控股成为天龙光电控股
股东。
    由于大有控股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华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
则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有控股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大有控股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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