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1月15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发行人”、“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使用的简称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3
问题1.............................................................................................................................4
问题1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固定资产 2019 年 6 月末较 2018 年末增加2,456.86 万元,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转固所致,但 2018年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089.56万元。请发行人说明差异原因。
【回复】
公司固定资产2019年6月末较2018年末增加2,456.86万元,该金额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额,详细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情况
2019年6月末余额 2018年末余额 余额变动金额
一、原值 18,085.84 15,143.86 2,941.98
二、累计折旧 6,160.73 5,675.60 485.13
三、账面价值 11,925.11 9,468.25 2,456.86
由上表可见,相比2018年末,2019年1-6月,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941.9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增加2,737.02万元,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于2019年6月转固,金额为2,354.29万元,故固定资产2019年6月末较2018年末增加2,456.86万元,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转固所致。
2018年末在建工程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生产线改造工程 357.34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732.22
合计 1,089.56
其中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即为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该项目在2019年的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为:
单位:万元
2018年末 2019年1-6月 2019年1-6月 2019年6月末
项目 在建工程余额 在建工程增加 在建工程结转 在建工程余额
金额 金额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732.22 1,622.07 2,354.29 -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8 年末,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项目的在建工程余额为732.22万元,2019年1-6月,该项目在建工程增加1,622.07万元,当期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于2019年6月由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增加2,354.29万元。截至2019年6月末,该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为0。
综上所述,发行人固定资产2019年6月末较2018年末增加2,456.86万元,但2018年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089.56万元,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1-6月发行人三期数字化车间项目在建工程增加1,622.07万元,并在当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之盖章页)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叙嘉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闫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0年1月15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发行人”、“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使用的简称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3
问题1.............................................................................................................................4
问题1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固定资产 2019 年 6 月末较 2018 年末增加2,456.86 万元,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转固所致,但 2018年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089.56万元。请发行人说明差异原因。
【回复】
公司固定资产2019年6月末较2018年末增加2,456.86万元,该金额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额,详细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情况
2019年6月末余额 2018年末余额 余额变动金额
一、原值 18,085.84 15,143.86 2,941.98
二、累计折旧 6,160.73 5,675.60 485.13
三、账面价值 11,925.11 9,468.25 2,456.86
由上表可见,相比2018年末,2019年1-6月,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941.9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增加2,737.02万元,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于2019年6月转固,金额为2,354.29万元,故固定资产2019年6月末较2018年末增加2,456.86万元,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转固所致。
2018年末在建工程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生产线改造工程 357.34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732.22
合计 1,089.56
其中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即为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该项目在2019年的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为:
单位:万元
2018年末 2019年1-6月 2019年1-6月 2019年6月末
项目 在建工程余额 在建工程增加 在建工程结转 在建工程余额
金额 金额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732.22 1,622.07 2,354.29 -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8 年末,德马工业三期数字化车间项目的在建工程余额为732.22万元,2019年1-6月,该项目在建工程增加1,622.07万元,当期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于2019年6月由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增加2,354.29万元。截至2019年6月末,该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为0。
综上所述,发行人固定资产2019年6月末较2018年末增加2,456.86万元,但2018年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089.56万元,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1-6月发行人三期数字化车间项目在建工程增加1,622.07万元,并在当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之盖章页)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叙嘉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闫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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