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6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崇军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⑴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2,72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547%;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⑵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707,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373%。
    
    ⑶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4,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崇军先生已经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2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选举陈崇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94%。
    
    12.2、选举姜小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90%。
    
    12.3、选举章祥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90%。
    
    12.4、选举侯耀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90%。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姚宝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43%。
    
    13.2、选举陈振婷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90%。
    
    13.3、选举汪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90%。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4.1、选举李正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592%。
    
    14.2、选举孟习柱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2,72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90%。
    
    三、听取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杰和刘水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古鳌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