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面业: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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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20-037

债券代码:112774                                      债券简称:18克明01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克明
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0,632,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493,392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138,925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傅怡堃、文立
冰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
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六)《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2,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29%;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29,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33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数的 0.06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七)《关于授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424,7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71%;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该议案关联股东南县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陈克明、陈晖已回避表决。

    (十)《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57%;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33,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604%;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已经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舒畅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19 年度述职
报告。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傅怡堃、文立冰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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