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临时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5 月 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梅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万通地产关于董事辞任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万通地产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家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万通地产关于董事辞任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万通地产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万通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万通地产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