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疆 冠 农 果 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INJIANG GUANNONG FRUIT & ANTLER CO.,LTD.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600251)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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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 1:关于 2020 年预计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议案 2:关于控股孙公司销售皮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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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
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
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与会者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会议期间,与会者不要大声
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
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自觉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
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采
用书面表决方式,大会将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汇总统计和
核对。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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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32)。监
票员将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二项议案。
八、会议议案详见本会议资料。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
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
录音、拍照。
十二、公司不向与会者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十三、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
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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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预计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公
司拟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州顺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
贸易融资、票据及资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等额外币)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一、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 1-3 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
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预计,
因此,为了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以确保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的需要,公司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公司调剂使用;
二、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
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担保单位董事长进行签批;
三、 授权期内发生对上述公司担保总额,超出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
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
五、 银通棉业以其所有的资产及产品收益、新疆华夏汇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银
通棉业 40%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预计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3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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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孙公司销售皮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控股孙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关联法人新疆
绿原鑫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原鑫融”)销售皮棉 3,348.70 吨,预计总价款
4,002.41 万元。
绿原鑫融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法人)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绿原鑫融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销售皮棉行为构成
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请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果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销售皮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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