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
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
过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1、对关于《提名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公司拟任董事候选
人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任职
条件和履职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推选李昌胜先生为本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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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签字页)
秦 明 陈建国 宋 亮
2020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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