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6日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11 中国国航 2020/4/2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1.70%股份的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段洪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6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
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6日
至2020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冯刚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4 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议案于续聘2020 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 √
7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8 关于选举段洪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4、5、6、7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冯刚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4 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
6 控审计师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
7 议案
关于选举段洪义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8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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