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0-3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0 年 5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安汝
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安汝杰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之日起计算,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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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安汝杰,男,1973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1996 年 6 月-2005
年 11 月,在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子弟学校教师、系统管理员;2005
年 11 月-2016 年 3 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
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任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2020 年 4 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安汝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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