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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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浙江康
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隆达”、“公司”或“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7 号),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2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
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04,716.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095,283.02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到位,
已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0]2821 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有关规定,
康隆达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1
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
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0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进展,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
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
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康隆达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孔    磊


                                                  年     月    日
                       翟    程




保荐机构公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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