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股东大会并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
开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关
于召开股东大会公告,贵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
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公司已向本所保
证和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
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已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
的事实及基于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
律意见,仅就贵公司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
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贵公司可以就本法律
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向公众披露。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0 年 4 月 13 日,贵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
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根据 2020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 3 号海悦东方商业楼 2 楼               1
   电话:(0898)66212010 传真:(0898)66210929 邮编:570102 E-mail: thls@163.com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贵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网络投票时间、投票操作流程、审议
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
及有权出席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时间及
地点,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8 日 14:30 在海口市美兰
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9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
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本所律师验证后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
    1、贵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定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贵公司董事会是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会议主持人为贵公司董事长。
    2、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
163,805,244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6%,均为股权
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 3 号海悦东方商业楼 2 楼               2
   电话:(0898)66212010 传真:(0898)66210929 邮编:570102 E-mail: thls@163.com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表决的股东 11 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 103,498,035 股,占贵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20%。
   上述两项合计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贵公司
的股份 267,303,279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36%。
   3、贵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验证,会议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委托
代理人及贵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董事会提供了
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贵公司和本所律师统计了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66,861,579 股,反对 441,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48%。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66,965,379 股,反对 337,9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736%。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 3 号海悦东方商业楼 2 楼               3
   电话:(0898)66212010 传真:(0898)66210929 邮编:570102 E-mail: thls@163.com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266,861,579 股,反对 441,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48%。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266,861,579 股,反对 441,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48%。
    5、《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 266,965,779 股,反对 337,5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737%。
    经验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与会议通知中所列
明的事项相符。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议案均以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据此,上述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 3 号海悦东方商业楼 2 楼               4
   电话:(0898)66212010 传真:(0898)66210929 邮编:570102 E-mail: thls@163.com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本页无正文,为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张丽、何林琳


                                                      2020 年 5 月 8 日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 3 号海悦东方商业楼 2 楼               5
   电话:(0898)66212010 传真:(0898)66210929 邮编:570102 E-mail: thls@163.com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闻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