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刘俊辉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75 号
刘俊辉:
2020年4月29日,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泰生物”)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你参与认购
康泰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2,727,272股。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生物”)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显示,你于2009年7月1日向沃森生物出具
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称: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在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康泰生物与沃森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是否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你参与认购康泰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你于沃森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是,请说明本次认购是否损害沃森生物的利益,你在作出决策时是否审慎以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2.你参与认购康泰生物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是否具备认购资格。
请你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通过沃森生物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云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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