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0 股票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0年5月7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中信金融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同意中信金融中心项目工程造价不超过人民币45.34亿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6:4的比例承担。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项目投资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公开招标工作、签署项目相关合同、办理监管审批手续等。
二、《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新设、撤销证券分支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以下事项:
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确定证券分支机构的设立,每家新设证券分支机构运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在对已设立的证券分支机构净收入规模、有效客户数及客户资产、前台员工人数、员工创收水平、网点布局等进行综合、合理评估后,决定证券分支机构的撤销。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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