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中所附的由本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
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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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办人:
利佳 汤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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