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0-048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并提供质押担保
及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情况及关联交易概述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的议案》。为
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
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授信期限为三年。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根据资金安排,与平安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代表中信建投证券龙兴 46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订了编号为“平银
(文化)委贷字第 C002201705090001”的委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49
亿元,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偿还贷款本金 100 万元、2018 年 5 月 25 日偿还贷款本金 1.49 亿元、
2018 年 11 月 25 日偿还贷款本金 100 万元、2019 年 5 月 25 日偿还贷款本金 1.49
亿元、2019 年 11 月 25 日偿还贷款本金 100 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48 亿元。
2、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申请将上述贷款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48 亿元,展期期限为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
忠磊、王晓蓉拟对公司申请上述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以三部影片
收益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公司拟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
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乐投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
不超过 42 个月,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48 亿元。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3、关联关系情况:因保证人王忠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晓梅
为公司董事、王忠军的配偶,王忠磊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晓蓉为王忠磊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
保构成关联交易。
4、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42 次会议以 5 票赞同,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并提供质押担保及关
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忠军、王忠磊、刘晓梅、王夫也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展期及提供担保情况
1、委托贷款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信建投证券龙兴 46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受托贷款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借款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8 亿元
5、展期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6、展期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7、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娱乐投资 100%的股权、三部影片收益应收账款
质押的方式提供质押担保;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8、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9、展期及提供担保情况具体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或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
定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787,959,919 元
(5)法定代表人:王忠军
(6)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
播剧、电视剧(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国产影片发行(凭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摄制电影(单片)。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
息咨询服务,影视广告制作、代理、发行,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经营进出口业
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
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元
项目/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2,186,398,673.61 3,890,837,707.10
营业成本 1,624,564,401.46 2,147,242,828.95
利润总额 -3,752,820,255.30 -800,527,663.72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3,960,354,712.93 -1,093,052,827.38
股东的净利润)
单位:元
项目/年度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11,023,241,125.42 18,439,694,975.03
负债总额 6,008,719,625.10 8,852,893,214.14
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
4,443,723,430.97 8,552,213,842.81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王忠军先生、刘晓梅女士、王忠磊先生、
王晓蓉女士共 4 人。其中,王忠军、王忠磊为公司股东,截至本公告日,王忠军
和王忠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7,463,3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0%,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的说明
王忠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
则》第10.1.5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刘晓梅为公司董事、王忠军的配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第10.1.5 条第(二)、(四)项规定的情形。
王忠磊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则》第10.1.5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王晓蓉为王忠磊的配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5
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申请贷款展期及提供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贷款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符合公司的融资计划安排,
有助于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保障公司的稳定
及可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自然人为公司申请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关
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数量
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
磊、王晓蓉还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综合授
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延期
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董事长王忠军还为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可连续、
循环使用的无息借款额度。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约为 48.3 亿元(均为对公
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32%;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的累计实际担保余额约为 37.12 亿元(均为对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4.02%。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申请委托贷款展期并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人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以持有的娱乐
投资 100%的股权、三部影片收益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
人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
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和满
足目前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遵循了
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实施上述申
请委托贷款展期并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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