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8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停牌的基本情况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公司尚未完成聘任年度审
计机构的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0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故公司无法在
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一天。
二、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神雾环保,证券代码:
300156)将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三、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安排
公司预计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一
季度报告。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公司会在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有关工作完成
后,尽早披露定期报告。由于北京蓝宇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转制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不排除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未能按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
四、特别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前仍无法完成2019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
司股票将自2020年7月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
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2、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3、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 1-03228 号),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
及事项至今仍未消除;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发布《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
告编号:2020-012),根据初步测算结果,公司 2019 年末净资产为负,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经审计后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3.1.6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
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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