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意向协议》,遵循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该议案。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宁、潘琰、吴玉姜
    
    2020年5月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能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