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81 号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将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未能按照本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275 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披露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认真做好2019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对于你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行为,我部后续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