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胜尔: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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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ST 胜尔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6: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吉方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6) 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1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在进行认真了自查论证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京江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私募投
资基金,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发行价格为 2.89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
定价基准日当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13,892,480 股(含本数),未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未超过 113,892,48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
和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数(股)

   1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115,202,243.52    39,862,368

         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2                                        65,829,853.44     22,778,496
               企业(有限合伙)

   3        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            98,744,780.16     34,167,744

         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49,372,390.08     17,083,872
           拟筹建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9,149,267.20 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借款。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
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如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最新的规定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三)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
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
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规性等情
况,编制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六)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
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引入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京江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等 3 名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
协议,与战略投资者在公司发展、公司治理、经营业务层面开展战略合作,为公
司带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促进公司市场拓展,帮
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和价值。3 名战略投资者具体如下:

    1、引进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中信环境
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引进常州京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常州京江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引进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并与江苏富仁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形式募集资金,其中法尔胜泓昇
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 115,202,243.52 元,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筹建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拟认购不超过 49,372,390.08 元,江阴潜龙在渊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购不超过 65,829,853.44 元,江苏富仁集团
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 98,744,780.16 元。为明确公司与发行对象之间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拟分别与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公司与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与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公司与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与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形式募集资金,其中法尔胜泓昇
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 115,202,243.52 元,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筹建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拟认购不超过 49,372,390.08 元,江阴潜龙在渊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购不超过 65,829,853.44 元,江苏富仁集团
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 98,744,780.16 元。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上限发行匡算,发行完成后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超
过 5%,也视同公司的关联方。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潜龙在渊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富仁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制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出具了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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