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 2020-03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公司五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撤回《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
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三十五次会议和五届二十
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9年末总股
本3,116,416,22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9,590,525.34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004,070.06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2,976,580.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76,653.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6.9.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力泰2019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所以董事会决定撤回上述分红预案,全体监事同意董事会上述撤回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新)》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9,590,525.34
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59,004,070.06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合力泰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52,976,580.93元,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76,653.0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6.9.6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力泰2019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
因此,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体监事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比亚迪”)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比亚迪提
请董事会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094,377.78 元,2020年度第一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094,377.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59,004,070.0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9,098,447.84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0,539,594.99元。
2020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末总股本3,116,416,22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本季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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