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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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可科技”)于近日收
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徐鹏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徐鹏先生继续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徐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宁波信珲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28%的股权、杭州杭可投资有限公司 1.152%的
股权,另外通过持有马鞍山信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的股权,马鞍山信友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则持有合肥信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的股权,
合肥信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则持有合肥信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的股份。其通过宁波信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信联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杭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
司董事会对徐鹏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傅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聘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傅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傅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通过对傅风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
我们认为傅风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傅风华先生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具备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所必须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工
作。傅风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本次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傅风华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傅风华先生简历
附件: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候选人简历

    傅风华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

务副总监职务。

    傅风华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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