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5-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南城投”)拟向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城投集团”)出售所持有的天津银润投资有限公司等18家子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相关法规,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交易对方省城投集团原则同意。
    
    (二)本次重组筹划期间,公司及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三)公司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五)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出售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依法履行后续程序。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
    
    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卫飚 杨涛 张建新
    
    娄爱东 陈旭东 杜胜
    
    杨明才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南城投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