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向北京瀚丰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丰联合”)出售其持有的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风环保”)100%的股权及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科技”)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瀚丰联合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美光所控制,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瀚丰联合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拟与瀚丰联合签订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价格未来将会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旭东 李焰 阮仁满 郭勤贵
2019年4月29日